来源:应急管理部 第二百五十条 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
来源:应急管理部 第二百三十九条 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装置、隔绝式自救器、远距离爆破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百四十...
来源:应急管理部 第二百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突出煤层,不得将在本巷道施工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一)新建矿井的突出煤层。 (二)历史上发生...
来源:应急管理部 第二百一十九条 突出矿井必须编制并及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图,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年,图中应当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采...
来源:应急管理部 第二百零九条 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和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应当安设隔爆设施。 第六章 煤与瓦斯突出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来源:应急管理部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有瓦斯或者二氧化碳喷出的煤(岩)层,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一)施工前探钻孔或者瓦斯治理钻孔。 (二)加大喷出危险区域的风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