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首页

2024年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乐民镇洪兴煤矿“8·9”顶板事故

发布时间:2025-04-16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事故概况

2024年8月9日3时31分,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乐民镇洪兴煤矿(以下简称“洪兴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6.3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8月8日23时20分许,综掘二队队长刘某广组织111701下分层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夜班施工人员召开班前会,当班班长、现场安全管理员张某江和工人汤某某、张某旭等15人参加,刘某广安排当班正常掘进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会后,张某江带领工人陆续入井。8月9日0时17分,张某江在工作面召开现场班前小会,安排彭某某、张某旭、汤某某3人分别负责开一部、二部、三部带式输送机;田某某、陈某某、刘某国3人一组,张某江、田某、陈某勇3人一组负责运送支护材料;其余6人在迎头往外50-60米段施工锚索。1时20分许,支护材料到位,张某江和综掘机司机田某、安全员刘某对工作面进行现场安全确认。1时30分,张某江站在综掘机上指挥田某开始掘进作业,从迎头右顶部开始切割,割出U型棚位置后,开始敲帮问顶,再用综掘机截割头将U型棚棚梁顶到位,并将前探梁采用“三梁九挂”方式固定。2时50分,刘某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后,离开工作面去打电话向调度室汇报工作,瓦检员杨某伍到现场检查瓦斯。3时17分开始架棚支护。3时31分,杨某伍检查完瓦斯站在综掘机左侧,张某江站在左棚腿处的梯子上端上卡缆,汤某某站在同一架梯子的中部递卡缆,刘某国在往后1架棚处固定棚腿拉杆,突然听到矸石垮落声响,刘某国赶紧往后退,汤某某从梯子上跳下(梯子未倒,张某江仍然站在梯子上),正好被迎头垮落的岩石砸中,事故发生。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工人在掘进工作面迎头无防护措施情况下进行支护作业,被迎头垮落的岩石砸中,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在掏腿窝、栽棚腿前,未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采用钢筋网配合圆木进行挡矸,未按《警示信息(2024年第22期)》《加强煤矿顶板管理九条措施》要求对迎头进行临时支护。二是综掘机切割顺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在迎头中间违规留设凸出岩体。三是对巷道前方地质构造分析不到位,未能分析研判出巷道前方岩石层理节理发育在掘进期间造成的风险。

2.安全培训不到位。职工日常安全培训不到位,对事故警示案例培训不足,未深刻吸取聚鑫煤矿2024年“8·3”顶板事故等近期典型事故教训;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场风险识别及隐患排查能力缺乏,自保互保意识差。

3.“双全日”工作有差距。(1)“安全两员”履职能力弱,责任意识不强。现场安全管理员、安全员均清楚综掘机切割顺序与作业规程规定不相符,均未制止违章作业。(2)煤矿“查三违、反三违”力度不足,未通过盯守、复看作业地点视频查处“三违”行为。

4.上级公司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有差距。恒鼎公司督促所属煤矿开展顶板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督导煤矿开展“双全日”工作有差距,深化“查三违、反三违”工作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洪兴煤矿“8·9”顶板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防范措施

(一)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煤矿要深入开展顶板管理风险研判,严格落实《警示信息(2024年第22期)》《加强煤矿顶板管理九条措施》,对迎头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采掘工作面要悬挂作业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和作业流程,明晰现场“安全两员”职责,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全员“查三违、反三违”工作力度,严防规程措施在现场得不到有效落实。地质部门要加强地质工作,查清巷道前方地质构造,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可靠地质保障。

(二)深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煤矿要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加强对岗位工人的实操技能及规章制度培训,提升“安全两员”履职能力,提高作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规范职工操作流程,做到按章作业。

(三)强化“双全日”工作落实。煤矿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细化现场管控措施,深化全员“查三违、反三违”。煤矿要强化应用视频监控反“三违”,煤矿值班、井下带班等管理人员要通过反复查看、复看视频,对违章行为严查重处,杜绝井下作业人员“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的麻痹思想。

(四)上级公司要强化煤矿安全管理。恒鼎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所属煤矿“双全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深化“查三违、反三违”工作;督促所属煤矿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确保“双全日”工作取得实效。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特弘煤炭有限公司官板乌素煤矿“8·3”较大瓦斯事故

版权所有:古交市千峰精煤有限公司官网 晋ICP备20210030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