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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井下如何安全乘车与行走

发布时间:2018-12-08

(1)上下井乘罐、乘车、乘输送皮带要听从指挥,不能嬉戏打闹、抢上抢下。

(2)要按照定员乘罐、乘车、并关好罐笼门、车门,挂好防护链。不能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

(3)人货混载十分危险,不要乘坐已装物料的罐笼、矿车。

(4)开车信号已发出或罐笼、人车没有停稳时,严禁上下。

(5)运送火工品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火工品千万不能与上下班人员同罐、同车。

(6)乘罐、乘车、乘输送皮带行驶途中,不能在罐内、车内躺卧和打瞌睡,不能将头、手脚和携带的工具伸到罐笼和车辆外面;不能在输送皮带上仰卧、打瞌睡和站立、行走,不能用手扶输送皮带侧帮。

(7)乘坐“猴车”(无级绳纹车)时,不触摸绳轮,做到稳上稳下。

【专家提示】

(1)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得在轨道中间行走,不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2)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又ロ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在人、车兼用的斜巷内行走时,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規定,人不得与车辆同行。

(3)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不能擅自进入;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或进入爆破警戒区。

(4)严禁扒车、跳车和乘坐矿车,严禁在刮板输送机上行走;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不能钻过或跨越输送带。

【血的教训】

2006年12月1日11时20分,某煤业有限公司一号井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事故经过如下:当日8时40分,工人李某在十三路车场负责放车挂链。11时20分,由于违章操作,导致矿车跑车。矿车跑到十三路半交叉点时把正从该处出来的803掘进队队长龙某当场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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