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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贵能投资有限公司水城县勺米乡弘财煤矿“7·3”较大透水事故

发布时间:2021-01-18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事故概况

2016年7月3日,贵州贵能投资有限公司水城县勺米乡弘财煤矿(以下简称弘财煤矿)M30号煤层的13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65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6年7月3日零点班,井下作业人员共45人。其中,1301回风巷综掘工作面10人(6名掘进工、1名安全员、1名瓦检员、2名打钻工)、1291综采工作面和井下其它作业地点35人。4时6分,当13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综掘机截割至迎头左上帮时,突然透水,造成在迎头作业的6人被困。

7月3日4时10分,矿调度室接到井下报告后,立即向矿长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电话通知贵能公司救护队;4时45分,该矿向水城县安监局及水城煤监分局报告了事故。

三、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经现场勘查和技术分析,本次透水水源为老空区积水、断层裂隙水和地表塌陷坑补给水,经测算,此次事故透水量约5000立方米。

(一)事故直接原因

1301回风巷上方存在水体,未按规定认真落实探放水措施,揭露与水体连通的导水断层,导致事故发生。

(二)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弘财煤矿安全技术管理混乱。一是未按规定查清老空区积水情况;二是探放水资料作假。

2.隐患排查制度形同虚设。贵能公司和弘财煤矿均未排查出13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防治水工作弄虚作假的隐患;贵能公司也未按规定对探放水钻孔进行抽查。

3.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弘财煤矿总工程师兼任地测科长,生产技术科未配备人员(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贵能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兼任安全监察部部长,安全监察部只有3人,数量不足。

4.县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一是驻矿安监员未严格按规定对照视频监控抽查13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最后一循环(第十二循环)的探放水钻孔孔深情况,未严格检查1301回风巷探放水钻孔资料;二是勺米安监站未严格督促驻矿安监员抽查探放水钻孔孔深情况;三是县安监局对勺米安监站及驻矿员的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四是县经信局(能源局)未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对弘财煤矿防治水工作检查力度不够。

(三)事故调查处理

经事故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弘财煤矿总工程师等2人刑事责任;给予弘财煤矿矿长等3人、贵能公司董事长等5人罚款、撤销安全资格证的行政处罚;给予水城县安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等7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党纪、政务处分。

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理。给予弘财煤矿60万元罚款;责成水城县勺米镇人民政府、水城县安监局和经信局向水城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水城县人民政府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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