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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丰城市洛市镇腾达煤矿“11·25”运输事故

发布时间:2020-07-24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事故概况

2019年11月25日3时30分左右,丰城市洛市镇腾达煤矿(以下简称腾达煤矿)-330运输大巷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7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

11月24日22时左右,矿长李小平组织召开了进班会,胡跃进、温文卫,陈九明、朱明礼、游国旺、徐海元、李小辉、卢艳艳、徐矿军等9人参加,安排在2111采煤工作面采煤,其中徐矿军为井口信号工,陈九明负责-330运输大巷单双轨道交叉点至井底段推车,温文卫负责单双轨道交叉点至211运输上山放煤口段推车,其他人在2111采煤工作面作业。25日3时30分左右,陈九明推空车至单双轨交叉点,发现温文卫还没有出来,就进大巷里面去察看,在液压泵硐室口发现温文卫躺在矿车(装满煤)的右前方(沿大巷从里向外为前方),捂着胸口呻吟,矿车前两个轮子掉道。陈九明立即到2111采煤工作面喊人,带班矿领导胡跃进、班长朱鸣礼等人随即赶到事故现场,朱鸣礼打电话向调度室汇报井下有人受伤了,然后和胡跃进等人用铺上竹帘的铁梯子将温文卫抬至井底,提升至地面,在井口等待的经营副矿长徐华勇、队长李华兴等人立即开车将温文卫送往丰城市人民医院救治,25日10时20分,因肺挫伤、颈部气管损伤、血气胸造成呼吸衰竭,温文卫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推车工处理掉道矿车时受伤,导致肺挫伤、颈部气管损伤、血气胸,造成呼吸衰竭死亡。

(二)间接原因

1.推车工在发现矿车掉道时,独自处理,违章作业。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事故地点轨道铺设质量不达标,没有及时处理;对监管部门发现的“-330运输大巷底鼓较多”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事故发生地点附近的巷道底鼓未处理。

3.洛市镇监管人员督促煤矿落实监管指令、整改事故隐患不严不实。

五、防范措施

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职工按章操作的自觉性,杜绝“三违”行为。

2.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3.严格执行煤矿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杜绝隐瞒不报、谎报、迟报事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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